二战中国劳工在日本高院出庭陈述(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17:39 人民网
二战中国劳工在日本高院出庭陈述(图)
中国原告日本律师及市民后援团体在法院前拉起横幅。中新社发 王健 摄

  

二战中国劳工在日本高院出庭陈述(图)
中国原告宋继尧邵义诚要求法庭尊重历史作公正判决。中新社发 王健 摄

  

  人民网东京3月16日电 记者于青报道:双目失明的宋继尧和81岁的邵义诚,作为“西松建设诉讼案”中方原告,16日下午在东京的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出庭陈述。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原告首次在日本最高法院陈述。被告方今天没有进行陈述和辩论。法官听取了原告律师关于中国民间受害者具有索赔权无可争议的辩论后宣布,将于4月27日上午作出判决。

  原告律师足立修一介绍说,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作出中国原告不具有索赔权的判决,那么将对所有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案产生负面影响,致使中国战争受害者及其家属丧失对日本政府和日本企业的索赔权,还将对中日关系产生恶劣影响。

  “西松建设诉讼案”的历史背景是,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原名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广岛,在该公司的水电站建设工地24小时轮流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其中2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国的轮船上。

  1998年1月,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向他们谢罪,并对每人赔偿550万日元。2002年7月,广岛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日本民法所规定的20年索赔期限,故驳回原告的索赔要求。随后,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7月,广岛高等法院否决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赔偿。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国劳工索赔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西松建设公司对判决不服,随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决定于3月16日举行听取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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