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自杀竟要学生签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0:15 东南快报

  针对学生自杀问题,台湾“教育部”最近发函各县市,要求小学及初中老师找出有自杀倾向的学生,要学生签“不自杀约定书”,还发下评量表,要老师了解学生“会用何种方式自杀?”“打算何时自杀?”对此,引发辅导老师以至家长的反弹,抱怨“教育部”把老师当成“算命仙”了。

  台湾“教育部”指出,自杀已成为学生第二大死因,据“教育部”统计,去年各级学生意外死亡人数,自杀高居第二,平均约每5天就有一学生自杀身亡。所以学校要推动为期一年的“校园学生忧郁与自我伤害三级预防工作计划”,并发下柯氏忧郁量表、心情指数检测表、自我伤害行为筛选量表、自杀危险程度量表等,要求老师平时要仔细观察学生后填写。

  对此,有辅导老师反弹说,“教育部”要学生签“不自杀约定书”,是希望学生对自己签下的约定负起责任;但真正想自杀的学生对自己生命和家人的责任都不顾了,怎会因一纸约定就不自杀?宜兰县罗东镇一名潘姓学生家长说,“教育部”大概是“头壳坏去”,才会要学生签署“不自杀约定书”,这样的做法,岂不是对学生造成另一种伤害?

综合剑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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