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起草专家:更重要的是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更重要的是实施”

  新快报特派记者曹晶晶余亚莲陈琦钿

  “《物权法》高票通过了,您心情如何?”记者昨天一走进《物权法》草案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江平的家就问。“呵呵,是吗?”江平把眼镜摘下来,缓缓地坐在沙发上说:“前前后后这么长时间,我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了。”

  宅基地流转待进一步解决

  两周前,记者在采访江平时曾问到他《物权法》草案中有没有一些遗憾,江平当时很“警惕”地回答:“现在草案审议在即,不能谈遗憾。”昨天,记者再次谈起这个问题,江平爽快地回答了这个问题。“《物权法》只能反应现阶段的情况,但中国的经济发展飞速,《物权法》在一些问题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今后土地使用权如何进一步开放?承包经营权如何实现更经营的规模化?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其上的房屋如何近一步流转?这些问题都要进一步解决。江平举了个例子,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从最先的草案中间接允许宅基地买卖,被修改成为简单的一句话———“禁止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子”。而在最终通过的《物权法》中,这句禁止性的条款又被删掉了。

  最担心私产征用不能补偿

  江平曾说:“我一辈子搞民商法,制定民法典和《物权法》,是我终身的追求。”但《物权法》通过后,江平并没松一口气。

  当记者请江平为《物权法》写一句寄语时,江平沉思了一会,在纸上写下了“《物权法》的通过是重要的一步,但更重要的是法律通过后的实施。”

  “法律是一个文字的东西,真正很好地实施才是最重要的。”江平表示,很多法律制订以后,都会在实施中遇到困难。当有法不依的时候,再多的法律离人们的生活都很远。

  最让江平担心的就是私产征用中的补偿。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这是和广大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事。”江平最担心的就是这一条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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