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处罚19家安全评价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8:0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蔡岩红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透露,该局日前组织专家,对第一批44家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了实地考核,同时,对部分乙级资质机构进行了抽查,并对存在问题的19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处罚。

  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对湖南省第一工业设计院、新疆天盾安全工程咨询公司、四川省诚实安全咨询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华标联合国际安全评价咨询中心等5家安全评价机构给予了撤销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暂停其安全评价业务,限期改正、暂停其安全评价业务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此外,还对14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责成有关省局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据了解,从此次考核和抽查结果来看,有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未能有效运行,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评价报告未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等;有的评价机构未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规定的安全评价从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人员变更后不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有的安全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年龄到期后不能按照要求及时更换;个别地区对乙级资质评价机构审批条件把握不严、审批程序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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