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知识产权犯罪停留在行政处罚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10:24 中国新闻出版报

  本报讯 (记者魏晓薇)网络与知识产权犯罪如何定罪量刑?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应当得到法律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如何采信和鉴定?这是3月17日、18日在深圳召开的网络与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争议的热点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出席研讨会。他指出,互联网在为信息传递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网络环境下保护知识产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网络与知识产权问题主要与信息传播有关,就目前看,首当其冲的是网络传播作品,这个问题是当前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最为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最突出、最困难的问题。

  会议围绕“网络与

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法律保护的宏观问题”、“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网络与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法律保护的实务问题”等议题争论热烈。大家形成的共识是,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是一项十分紧迫的现实课题。

  另据深圳市检察院在会上出示的调查报告显示:自2003年至2006年12月15日,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0件。由于统计方式以及法条竞合等原因,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际上是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非法经营罪等来定罪处罚的,大量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只停留在“行政处罚”阶段,真正具有社会后盾作用和威慑力的刑法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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