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丽泰:物权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基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2:30 新闻晨报

  “我觉得物权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必须要有的一个基础,但这只不过是一个开端。”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一开头便发表了这样的观点。“我了解到有人对保护私人财产有不同的意见。他们觉得,如果这个物权法现在通过,有的人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可能有贪污腐败行为,那么物权法就让这些个人名下的产业受到保护,这么一来不是很不公道吗?我很理解他们的想法,可问题是,这两件事情其实并不能够说是同一件事情。”

  范徐丽泰认为,通过了

物权法,无论是私人的财产、集体的财产、国家的财产都得到保护。“以前的很多情况就是私人的物权不清楚,因为不清楚,造成很多纠纷。立了这个法不表示以后就一定没有这种情况发生,但有了这个基础,并继续完善、加以改进,我们就可以在物权方面保护每一个人。国家的资产当然也会有同样的保证。因为有了这部法律,市场经济发展的平台就更加公平,所以我觉得是值得支持的。”晨报首席记者郭翔鹤 晨报记者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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