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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订新规去除“国语”“方言”概念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09:3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3月20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台当局“行政院”制订“语言发展法”草案,明定未来将去除“国语”、“方言”的概念,所有岛内民众使用的语言包括闽南语、原住民语等,都称为“国家语言”。 据报道,此一草案仅有10个条文,主要目的在于去除“国语”及“方言”的概念,台当局“行政院”已完成审查,近期内将开会讨论。至于外界争议的“官方”语言和“文字”问题,草案并未触及。 台当局“行政院”官员表示,不管是所谓的“国语”、北京话、闽南语、客家话等,都在“国家语言”概念下被解构了;所有岛内民众使用的语言都是“国家语言”。 据悉,此一草案的制订由民进党当局上台后提出,过去台当局“教育部”与“文建会”先后推动“语言发展法”,将闽南语及客家语列为“官方”主要语言之一,引发不少争议。(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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