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强奸蒙冤16年 乡村教师徐计彬索赔14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12: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16年前,河北曲周县教师徐计彬因“强奸罪”蒙冤获刑8年(本报曾报道)。当初认定他为“强奸犯”的依据是徐的血型和通过化验现场遗留精斑的血型均为B型。徐一直坚持自己被冤。2005年12月,在全省公安大接访期间,徐被鉴定出血型为O型,次年被判无罪。近日,徐计彬被安排重返教师岗位,并提请140余万元赔偿。

  回放:与强奸者血型不同仍入狱

  那是在1990年底的一个清晨。徐计彬隔壁家发生一起入室案,女户主尚某被人强奸。案后,尚某指认徐计彬是施暴者。尚某的丈夫徐长恩是徐计彬的堂兄。结婚四年的徐计彬已分家单独立户,正忙着盖新房。当时原告指认徐计彬的重要证据,是因为化验出他的血型是B型血。而通过化验床上遗留着的精斑,发现该男子也是B型血。

  “可我明明是O型血,我做的多次化验都证明这一点。1990年,事发后,我被抽血化验。那时办案人员说我没事了,因为和我血型不一样。”徐计彬回家后不久,突然又被警察带走,说血型对上了。“我怀疑有人在里面捣鬼。”

  徐计彬说,在1992年8月22日一审开庭时,他就提出原告编造谎言告假状,“可是法官偏听偏信,根本对我的要求不予理睬。”

  1992年8月23日,法院判定徐计彬罪名成立,他被判入狱8年。刑满后,他用8年时间为自己平反。去年7月28日,河北曲周县人民法院判决徐计彬无罪。

  徐计彬现在请求国家机关依法查明导致他冤案发生的真正原因,依法追究当时有关司法人员的渎职行为;并依法追究徐长恩等人的诬告陷害罪。

  代价:地少分公职被开除

  因为服刑,徐计彬少分了一亩多地,并被学校开除了公职,全家的生活只靠妻子种地支撑。妻子姚凤珍的一亩几分地,一年下来能收400多公斤麦子和400多公斤玉米,全部收入不足千元。

  徐计彬服刑期间,正好遇到“五年一变”的土地改革,所有耕地全部被打乱,然后集中起来重新划分到户。在那次变革中,徐失去了自己仅有的一亩多地。

  出事前,徐计彬是曲周县河南疃第二疃小学民办教师,教高年级数学兼当班主任。当时就是大专学历的徐因教学成绩优秀,多次被评为县模范教师。出事后,徐计彬被学校开除了公职。

  目前,平反后的徐计彬已被县教育局、人事局安排到河南曲周四中工作。徐说,和他一起电大毕业的同学,只要是从教的,全部转成了公办教师。十几年后,发展最好的已是副县级干部。

  索赔:申请国家赔偿143万元

  现在,徐计彬每天的事情就是整理申诉材料,收集有关自己的报道,然后去邯郸、曲周继续递交材料,希望有关部门早日受理。

  为15年冤屈,2006年8月9日,徐向邯郸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43.44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100万元,因判刑丧失8年工资损失12万元,30年失去土地损失6万元。

  徐计彬自己也知道,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有点悬,如果能把申请数额的零头43.44万赔偿到位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据《新京报》)

错判强奸蒙冤16年乡村教师徐计彬索赔143万

  徐计彬在展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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