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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医王北榆的职业习惯:不吃肉爱洗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1:49 新京报
■人物简介 王北榆 女,42岁,1985年起至今,她一直从事法医鉴定工作。现任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刑事侦查支队技术队队长、副主任法医师。 近22年里,她参与了300余起尸体检验,出具和经她审核的各类鉴定报告8000余份,无一错案。 今年“三八节”,王北榆被评为年度首都“巾帼十杰”。 她和人们眼中的女性形象相差甚远:剪短头发、穿男式皮鞋、喜欢抽烟。但是,工作生活中的她又有女性细腻的一面。 褐色夹克,藏蓝毛衣,黑色男式皮鞋,说话声音洪亮,握手短暂有力。 这是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女法医王北榆给人的初次印象。 和记者聊天时,王北榆坐在沙发上,熟稔地点起一支烟。她说,就在前一天,她刚刚解剖过一具老太太的尸体。回来的路上忽然想起,30多年前,自己还是个扎辫子的小女孩,就是在同一个村子里,平生第一次见到解剖尸体。夏天的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空荡荡的庄稼地里有两个圈:一个是炕席围成的临时“解剖室”;老远以外,是一大圈好奇的老百姓。 王北榆说,“做梦也没想到”,十几年后,自己就成了每次站在炕席内的那种人。旁边的同事小魏开玩笑说,“那次就是引导你,今生今世就得做法医。” 今年“三八节”,与尸体打了近22年交道的王北榆,被评为年度首都“巾帼十杰”。面对这个称号,她少有地叹了口气,“正是工作约束我,必须拉远自己和‘女人''的距离。” 女法医的职业习惯 ●不吃肉 常抽烟 王北榆说,22年前,自己不是这样的。 1985年10月,王北榆脱下军装,穿上了警服。赶上新刑法出台,涉及女被害人或女事主的案件,必须由女法医参与。她成为了当时全北京市仅有的十几个女法医之一。 虽然青春活泼的王北榆当时也是留着短发,但那时候她吃肉,不抽烟。 王北榆还记得刚工作时跟师傅出的一次现场。那是一个淹死的11岁小男孩,泡胀的身体、下巴上稀疏的茸毛至今让她印象深刻。 干完活后,赶上午饭时间,师傅从饭桌上抄起个猪蹄就啃,一边的王北榆却“哇”一下吐了。“没办法,一旦用刀剪把人弄开,和动物没什么区别”,她说,从此以后,她不吃肉。 因为一直无法对尸体散发出的那种气味释怀,她开始抽烟。 ●胆子大 爱洗澡 “我挺庆幸自己在军营长大,不然做不了这行。”王北榆说,做法医,得有胆量。 别人照相可以拉焦距,法医得亲自去摸尸体,否则得出的结果就不可靠。有人掉进粪池淹死了,法医必须先往下跳;矿场坍塌埋了的,法医也得进去查看第一现场。 1994年发大水,平谷望马台村河里发现一具男尸。王北榆记得,那天自己正遇到女同志的特殊情况,但也只能跟一个男同事趟着齐腰深的河水,顶着解剖箱过河。 她也记得,自己第一次出现场,是一件妻子杀死丈夫的案子。当天晚上11点多,在密云一间半山腰的民房内,20岁出头的王北榆和一个同事正将尸体的头皮剥离,反扣在脸上,忽然一只猫跑过尸体旁边,静电作用下,尸体腾地一下直起来了,“我身上的汗毛一下全起来了,吓得差点尿裤子。”那次王北榆被吓得最厉害。 20年后,当王北榆已能从容面对尸体时,她的胆量又受了“非典”时期的一次考验。 报案人从协和医院拉回一个死亡的疑似非典患者,要求解剖。当时,王北榆已是法医鉴定所的所长,手下也有四五个人。“我心想,这咋办呀? 没办法,还得自己上。年轻的往后闪,我起码有儿子了。这不是多高的境界,只是出于人的本能。” 结果,那次鉴定出的死因是结核性脑膜炎。 “我还受过一次刺激。”王北榆直到现在也忘不了二十年前的一个饭局:公检法系统的一些同志吃饭,一个人向她伸出手的同时问了句“从哪来啊”,王北榆老实地说“从殡仪馆来”。那个人的手迅速缩了回去,还在桌底下擦了擦。 这件事对王北榆的刺激很大,“我也是人啊,我得为死的伸冤啊!他怎么就不理解我,怎么就看见我肮脏的地方了?”从那之后,她每次出完现场,不管多晚多累,夏天冬天,都要先在单位洗澡,不洗不回家。 除了洗去接触完尸体后心理上难以言喻的那种感觉,王北榆也害怕会染上什么病。 王北榆的爱人记得,有一次,王北榆说过:“万一我得什么传染病死了,你们不要怪我,我喜欢这行,没办法。”他当即扔回来一句:“你说什么话呢”。 ●手勤快 心细腻 别看王北榆大大咧咧,做法医的她,也有女性骨子里的细腻。 王北榆印象深刻的案子之一,是2005年一个70岁老太太与47岁同村男子合伙杀死亲生儿子的案件。她既参与了解剖,也参与了审讯。 解剖中,她发现尸体脖子上有指甲痕,胃里食物的消化情况与其母亲的说法不符。但老太太面对警方提出的疑点,一直不撂话,警察问得多了,她就躺下装死。 这样,案发17天后,王北榆接手。 当天下午3点40分,她将老太太从家里接出来。通过长时间的交谈,老太太承认是自己杀死了儿子。面对这个突破,王北榆说她当时又起了疑惑,就两手抄进老太太腋下,端了一下,老太太随手就被端了起来。 “这不对,你哪有劲儿掐死你儿子?”王北榆接着一问,老太太捂住脸叫了句“我没脸哟”,就承认了与同村男子有男女关系,共同杀死儿子的事实。 这个案子被彻底拿下,是在次日凌晨5点40分。期间,王北榆陪老太太上厕所,给她端水喝,老太太一说累,王北榆就给她捏背。 女法医的生活“怪癖” ●家里不用白色被罩 在王北榆和丈夫的结婚照里,两寸的黑白照片,两个人都穿着警服,头发几乎一样短。 这些年来,丈夫和儿子从没见过她长头发的样子。 前年,几个姐妹觉得王北榆总穿中性服装,就把她拉到商店,要给她“包装包装”。当晚,王北榆穿着条花裙子,别别扭扭地进了门,丈夫和儿子盯怪物似的看着她在屋里走了一圈,然后“哈”一声全笑了。王北榆也笑了,赶紧把裙子给扒了下来。 现在,王北榆家里的被罩都是带花色的。 刚入行那阵子,有时候王北榆半夜从殡仪馆、从现场赶回来,丈夫已经熟睡,并且习惯性地用被子蒙着头。 “乍一看,我总是吓一跳。”王北榆记得,自己经常“刷”一下就把白色被罩从熟睡的丈夫头上扯开。丈夫屡次跟她急,但她从没敢跟丈夫说起原因。 ●婆婆从来不让她做饭 听王北榆讲案子,会有种听说书的感觉。日期、人名、细节,无一遗忘,口气抑扬顿挫。 但说起家庭来,神采飞扬的神情就从她脸上消失了。 “当闺女不合格,当媳妇不合格,更别说当妈妈了。”她说。 基层法医没有时间概念。王北榆晚上最怕电话响,因为只要过了12点准没好事。母亲住院,她一天也没陪。 20多年来,婆婆从来不让王北榆做饭。刚开始,王北榆很感动,每次进门,婆婆总说:“你太累了太累了,去休息吧。” 结婚大约七八年后,一次婆媳俩一起看电视剧,里面有个殡葬工给邻居老大爷送了点红薯,大爷的儿媳妇后来说:“干嘛要他东西,多脏哪。”看到这里,婆婆无意间就说了句:“也是,让人家挺不舒服的。”王北榆说,她那时才悟到,为什么婆婆不让她进厨房了。 问起这些年感觉最亏欠的人,王北榆没多想就说:“是儿子。” 在儿子6岁的一个晚上,平谷发生一起化工厂爆炸事件。当天王北榆的爱人出差了,不值班的她本来在陪儿子玩。但临时来了任务,只得给儿子放了《猫和老鼠》的光盘,匆忙出去。 凌晨4点,王北榆轻手轻脚进了门,发现电视开着,儿子从沙发滚到地上睡着了,脸上还挂着眼泪。 不过,有了一个当法医的妈妈,儿子耳濡目染也成了半个“专家”了。 儿子还穿开裆裤时,周末经常在王北榆值班的法医事务所院子里玩。一天,孩子正拿根小棍儿骑大马,一个伤者来做鉴定。 “您干什么呀?”儿子问。 “我做伤检”。 儿子看了看那人脸上被抓出的几道子说,“您这也就轻微伤。” 王北榆后来写完鉴定书后,那个伤者就笑了,“还真让您这个穿开裆裤的孩子给说准了。” 女法医的未来梦想 ●写书“做女人该做的事” 接过200多起命案,写了8000多份鉴定报告,遇过被害、上吊、淹死、中毒等各种尸体,“至少两火车皮”。王北榆的最高纪录是一天接触14具尸体。 今年“三八”,王北榆得到工作以来的第10个荣誉———首都“巾帼十杰”称号。她却觉得,职业使自己离“女人”这个角色好远。 “将来退休我想写本书,《我的法医历程》,这个学科是一个很大的海洋。”王北榆说,更重要的是,自己想在生活上找回失去的东西,“对儿女、对丈夫、对老人,我得做女人的事了。” 谈话结束后,王北榆去换警服,她要赶去市里准备在表彰大会上领奖。 没一会儿,她回来了。进门的那一刻,让人眼前一亮———换上警服,王北榆比穿便装时有女人味多了。 采写/本报记者 相丽丽 摄影/本报记者 袁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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