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秀人才最高资助增至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2:07 东方早报

  从今年起,优秀专业人才的资助额度将由目前的8万元增至10万~20万元。

  昨日,“市政府36条配套人才政策新闻通气会”上传出消息说,《上海市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近日已由市人事局公布。根据这一办法,除了提高资助额度外,人才发展资金的资助对象也将进行扩充。

  据市人事局有关人士介绍,除了加大人才资助力度外,本市还将充分发挥高级职称评审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中的导向作用。

  据了解,对取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具有个人证书;取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前三位发明者等奖励或入选相应培养计划,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将开辟“绿色通道”。

  在接受采访时,市人事局国际处有关人士介绍说,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

留学人员,其项目经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认定后,可与所在地税务部门联系,其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另外,上述人员上缴
个人所得税
的基数也可按规定提高。

  ◇新闻附件

  人才发展资金资助对象

  在沪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国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来沪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内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沪从事自主

知识产权项目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其他本市特殊急需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早报记者臧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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