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副教授称若物权法生效重庆钉子户可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4:40 大河网-河南商报
人大副教授称若物权法生效重庆钉子户可胜诉
最牛钉子户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法学家梁慧星有句妙论:“《物权法》将终结圈地运动和强制拆迁,使其成为历史名词。”

  梁慧星的理由是,这部法律对土地征收制度有明确规定:将商业用地排除于国家征收之外,企业取得商业用地要与土地使用权人谈判签约。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物权法》,将自10月1日起施行。而19日,“最牛钉子户”在重庆被判在3月22日前搬迁。如果用《物权法》来考量该事件,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

  ■见习记者望开源

  [事件]

  “最牛钉子户”成“孤岛”

  今年3月初,网上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

  随后《重庆晚报》披露,图片拍摄的是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房屋产权人拒绝拆迁,开发商将周围房屋拆除后的场景。该房建筑面积为219平方米,属于营业用房。当地房管局称,该房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属于旧危房。现在,周围都已拆,该房四周被挖下10多米的深坑,成了“孤岛”。

  拆迁协议没达成拒不搬走

  据《重庆晚报》报道,该“钉子户”房屋产权人吴苹称,自己与丈夫继承的房产有219平方米,产权证和国土证都齐全。而自己选择了实物安置,要求开发商按产权证上的面积和用途,归还相同面积的商业用房,并且提供临时过渡门面,门面朝向不能改变。

  而当事的开发商——杨家坪“百老汇”项目开发部经理王伟介绍,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从2004年8月31日贴出动迁公告,随后整个片区280户都已经搬走,唯独剩下了吴苹一家。公司与吴苹进行了数十次协商,但她始终没有接受安置方案。

  据了解,该片区共计有被拆迁人281户,拆迁面积12547平方米。到2006年9月,280户均协议搬迁,仅剩吴女士1户未搬迁。

  法院裁定房主22日前搬迁

  在双方对峙中,19日,重庆方面传来消息: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九龙坡区房管局称,吴苹要价太高,与开发商迟迟协商不下来,被拆迁处成了一片废墟,又在轻轨线旁边,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为了尽快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多次找吴苹协商,但仍未协商成功。今年1月11日,他们作出行政裁决,要吴苹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自行搬迁。由于吴苹并未履行,他们只好向法院申请强拆。

  法院听取了双方意见后,作出了支持房管局拆迁的裁定。吴苹表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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