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限定央企薪酬涨幅 规范各项报酬计提与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08: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2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关于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央企应当对提供给职工的各类形式的货币性报酬或非货币性福利进行全面清理和分类核实,按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职工薪酬情况。央企应当按规定将提供给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及辞退福利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范围,规范各项报酬的计提与发放,严格控制职工薪酬增长幅度,其中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不得扩大职工薪酬规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