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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纪委对单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14:57 中国新闻网
日前,北京市召开市纪委、监察局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对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中央纪委常委、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志鹏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北京市纪委、监察局向54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这些派驻机构覆盖了全市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及部分事业单位等重要部门。2005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对39个双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根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市委的决定,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各单派驻机构及驻在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15个单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马志鹏在讲话中说,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中共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作出的重大决策。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要把握改革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突出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促进驻在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马志鹏强调,要理顺工作关系,努力形成推进统一管理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单派驻机构要按照《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尽快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稳步推进统一管理的各项工作。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单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单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的关系,市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在统一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马志鹏要求,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统一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市纪委、监察局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驻在部门要积极支持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扎实有效地做好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高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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