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机场21日起实施手提行李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15:4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3月21日电(冯亦珍 陈醇)从东方航空公司获悉,从3月21日起香港国际机场将开始实施手提行李新规定,手提行李内含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中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装满物品,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旅客要将此类物品打包托运。

  根据新规定要求,从香港国际机场出发和中转的旅客都不能随身携带容量超过100毫升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此外,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必须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挤迫,塑料袋必须完全封妥。在通过安检站时,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料袋与其他手提行李分开,另行交给安检人员以肉眼检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料袋。不过,所有药物、婴儿奶品/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别食品经查证后可获豁免。

  据悉,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保安检查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及容器将会做弃置处理。因此,建议旅客最好将不在飞机上使用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以便顺利通过保安检查并避免弃置这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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