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拟订“反恐怖行动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17: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1日电 台当局今天(21日)通过“反恐怖行动法”草案,明定从事恐怖行动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有待“立法院”4月底审查通过。

  据“中央社”报道,该草案共20条,所称恐怖组织指三人以上,有内部管理结构,以从事恐怖行动宗旨的组织。恐怖分子指实行恐怖行动或参加、资助恐怖组织的人员。

  按草案规定,恐怖行动发生或有发生之虞时,执行治安查缉、防护及金融监理等措施的当局各级相关部会,都受当局“行政院”指挥。如涉及刑事犯罪,由“检长”统一指挥侦查。“国安”部门负责统合分析反恐怖行动有关情报,军队则适度编组整备,支持反恐行动。

  在恐怖攻击事件中,除实施通讯监察外,台“国安”部门负责人为处理重大恐怖攻击事件的需要,可以下令阻断或限制相关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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