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贩运涉嫌未检疫动物产品 首次查获此类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1: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天上午,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合肥汽车站查获一起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贩运未经检疫动物产品案件,这是该市今年以来首次查获此类案件。

  昨天上午9时,该局动物卫生稽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合肥汽车站有一批自全椒县运入合肥市的猪副产品(猪大肠、猪心肺)无检疫证明。接报后,正在市场巡查的执法队员迅速赶赴事发地点。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一辆车牌号为皖M57237全椒至合肥的客车后备厢处一中年男子正在卸载两只红色方便袋及一只蛇皮口袋,口袋封口处还往外溢出血水,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红色方便袋内所装物为猪心肺,心肺表面已经变为黑褐色;白色蛇皮口袋内为猪大肠,共约50公斤。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证件,查验出县境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时,当事人刘某当场不能出示有效相关证明。据了解,这批猪副产品是当事人刘某从全椒县某地贩运来肥的。

  据悉,我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提供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动物卫生稽查大队已经依法对该批次猪副产品予以暂扣保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马用军 甘丽 索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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