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违法窃电 肥东县公安局已经立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1: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肥东县一开发商擅自将报停的临时用电配电变压器启封,没有经过任何计量装置向小区内业主供电,此窃电行为被供电部门发现,并向公安部门报案。

  接到热线后记者了解到,3月16日下午3时,肥东供电公司在营业普查中发现,店埠镇龙泉西路东宸苑小区有严重窃电行为。肥东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后,即派员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查,该小区开发商2004年8月份向供电部门申请报装一台400KVA配电变压器,供小区基建施工临时用电,2006年元月份又向供电部门报停该变压器,同时申请安装了低压临时用电继续施工建设。此次营业普查发现,开发商在未向供电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将报停的临时用电配电变压器启封,没有经过任何计量装置向小区内业主供电,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规定,此行为属严重窃电行为。

  经公安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窃电事实清楚,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2条“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应以制止,并可当场中止供电”的规定,在事先向小区业主发布停电公告说明原因后,供电部门中止了400KVA配电变压器的供电,同时要求开发商立即到公安部门及供电部门接受处罚,尽快按正常手续恢复对小区供电。

  截至昨天,开发商仍没有露面。目前,肥东公安局已对此正式立案调查。(朱文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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