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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交警将上街调查公共场所专用停车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2:50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蔡伟艺 本报讯 如今,流行VIP专享服务,而在漳州市区的某些繁华地段,自从去年以来,也悄悄出现了供个人或单位“专用”的道路停车位。在刚结束的漳州两会上,政协委员张鼎新就递交了一份提案,质疑这些个人和单位公然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有关部门应该制止。 昨日,在漳州市区胜利西路一家银行门口,记者看到一排停车位后面竖着一个牌子,写明是“某银行专用停车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本这里没有停车位,车一停就要被罚款拉走,所以他们请交警过来划了黄线。“一般都是保证我们自己的车有地方停,还有位子的话,再让其他车停。”而有的商店门口的道路上,有交警划定的停车位线,自己的车子不在的时候,就在停车位上故意摆上几盆花;车子回来的时候移走花盆,停车位变相成为自己的“专用停车位”。 对于这一现象,一些市民认为,如果这些牌子是商家私自设立,那么交警作为执法部门,为什么不对这种明显违法的行为进行取缔? 对此,漳州市公安交警支队芗城大队大队长陈东升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过类似投诉,更不可能有权钱交易。道路是属于国家的,只要是道路红线范围内,停车位都属于公共资源,所谓专用车位,并不是表示这些停车位是给专人或者特定单位专用的,更不是给有特权的人用的,“还是遵循先到先停,不让其他人停车是没有道理的。”他表示,将会派交警上街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