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特别立法将获北京市人大授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3:1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为保障奥运会、残奥会顺利筹办,奥运期间一些特别的立法将获人大授权。昨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07年工作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引表示,奥运特别立法授权将涉及奥运期间的交通管制、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措施等。但这些立法都是临时性的,奥运会结束后就无效了。在人大常委会作出向市政府特别立法的授权决定后,市政府出台的具体立法规定须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张引同时表示,今年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将被废止。张引强调,废止该条例并不意味着此项工作不再进行,而是因为该条例是1997年制定的,去年监督法颁布实施后,条例中部分条款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所以要废止。

记者: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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