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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今日见分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09:52 金羊网-新快报
●事件簿 2月26日,图片出现在网上。 3月初,图片在各网站流传。 3月10日,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关注。 3月19日,重庆法院判“史上最牛钉子户”3日内搬迁。 拆?还是不拆? 3月初,网上各大论坛开始流传一个帖子,题目是《史上最牛的钉子户》,帖子的内容是一张图片: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两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重庆网友将其命名为“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经核实,这是重庆市的住宅小区“正升百老汇”楼盘工地。该楼盘的代理销售商伟联地产销售公司的售楼小姐称,这是“百老汇”的二期工程,一期已销售完毕,那栋小楼是钉子户不肯搬迁留下来的。二期工程正在挖地基,情形就如人们在图片中看到的那样。3月19日,重庆法院勒令该“钉子户”3日内搬迁,今天正好到期。 截稿前记者获悉,重庆当地媒体皆在“拆迁期限”前夕保持缄默。 什么叫“钉子户”?《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在城市建设征用土地时,讨价还价,不肯迁走的住户…… ■最新动态:男主人爬上“孤岛”房 21日下午,某网站即时连线“钉子户”女主人吴蘋,获悉其丈夫杨武于昨天下午4时左右已经重返拆迁地,爬上了早已成为一个“孤岛”的自家老房子。 吴蘋说,丈夫还随身带了一罐煤气,并在小楼上扯上了一条横幅。 以下是采访实录: 主持人(以下简称为“主”):现在进展怎么样了呢? 吴蘋(以下简称为“吴”):我在工地等了一个多小时,都不开门。我找庭长,他也不见。我又找到开发商的老总,他不接电话。等了一个多小时,有很多家报刊,包括南京的、成都的,很多城市的都来了。刚才终于开了一个小门,把我放进来了。 主: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吴:我不知道,写得特别模糊,应该是今天(21日)晚上12点以后。 主:你要去搬吗? 吴:我要搬,但是上不去,原来还有一个小梯子,现在已没有了,周围都是悬崖峭壁。 主:上面都有什么东西? 吴:包括一些补品,因为是酒楼,还有一些生意设备,都没有了。 主:没有了,还是没有拿下来? 吴:基本上都被开发商的那些工人拿走了。 主:我们发了这个以后,有四十多家网站都在重点关注这个。 吴:还有一些人让我去北京。 主:我主要想问一下近况。 吴:就是说法院这样通知的,裁定的,但是没有执行。我等将近两个小时,现在进来,也上不去,就是不知道怎么执行。 主:如果他们执行的话,就是直接用推土机推掉? 吴:是这样的,但是房主,也就是我的先生,冒着生命危险已经上去了,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现在我们周围围了很多群众。 主:你丈夫是怎么爬上去的? 吴:他是习武的,在重庆很有名气,是重庆首届散打移动赛冠军,所以上去对他来说不成问题,我却不行。 主:有没有带什么东西上去呢?要到什么时候下来? 吴:不知道,上面水电都没有。谢谢网友关注!
■宿怨历史:与拆迁方僵持三年 CCTV“中国法治报道”3月19日播出节目《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节目称:重庆市的一个危旧房改造项目,从2004年开始动迁到现在,三年多过去了,可工地的中央至今还矗立着一栋两层的小楼,成了当地颇为独特的一种景象。 在重庆市轻轨杨家坪站的旁边,我们看到了这座犹如孤岛上的小楼,环绕它的是一个十几米深的建筑地基深坑。据当地市民称:“拆迁都拆得差不多了,其他人都搬走了,就剩这一座房子屹立在这不动。” 记者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这座小楼的女主人,这也是事情发生以来她第一次面对媒体。面对记者,她讲出了自己的拆迁安置要求。房主吴蘋告诉记者,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在原位置给她安置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子,但是开发商却表示她的这一要求实在难以满足。 开发方负责人王伟表示:“拆除了旧房之后,新建项目的规划情况和原来的差异很大,显然无法满足她的要求。” 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统一规划,这里要整体建一个大商场,无法给房主吴频进行原地安置。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拆迁条例,一共有三种安置方案可供吴女士选择,一是在原地进行安置,二是异地安置,再就是实行货币安置。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处的赵主任告诉记者,因为房主吴频不能接受异地安置和原地地下一层安置的方案,只能采用货币安置的办法,但这种安置方案,吴女士也不能接受。 房主吴蘋说:“我不要他那个货币安置,我就跟他,不许谈钱,不许谈货币。他说你要多少?我说是不是我要多少给多少?那咱们去签个协议,你没有按照协议做,违约,那就赔偿多少。你敢吗?” 一边是坚决不做让步的房主,一边是按照拆迁条例提出三套拆迁方案却仍然无法实施拆迁的开发商。因为双方达不成协议,从2004年9月开始拆迁到现在,拆迁双方就一直僵持着,而这片地基的开挖早已开始,这座房子就成了这个地方唯一的建筑,看上去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今年1月11日,开发方向拆迁主管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行政裁定。这次行政裁定的结果是要求被拆迁方在15日内自行搬迁并将房屋交由开发方拆除。如果被拆迁方不服本裁决,可在3个月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在60天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或重庆市房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但在复议期间,并不停止行政裁决的执行。 吴蘋接受采访时说:“有关的职能部门(房管局),下那个错误的第二次裁决,我就不接受。” 到记者采访时的3月18日,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这座待拆的小楼依然屹立在十多米深坑地基的中央。而对于房主吴女士而言,距离她申请行政复议的最后期限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开发方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工期已经严重延误,安置赔偿方案也已经退无可退,因为被拆迁人拒不签署搬迁协议,他们只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房主吴蘋:我不是刁民 自称“是地区拆迁负责人代表,要为弱势群体说法”
房主只要房不要钱 记者(以下简称为“记”):我看报道上提到,你们曾经有补偿而已的传言。就是开发商要给你两千万,外加一套房子。 吴蘋(以下简称为“吴”):谁说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没有矛盾了。 记:还有一个四百万元和二百万元的传言,是不是在价格上有问题? 吴:不是这样的,我有证据,都是书面的,按照条例管理规定我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货币,一个是实物,就是房屋,当时我们的补偿非常非常低,我们门面的主人基本上选择的是还房。而开发商不愿意,就把很偏僻的地方,比如四楼五楼的尾房来给我们。 记:现金呢? 吴:现金我们没有选择,我们就没有谈了。如果我们选择货币的话,我们就可以谈,而我们选择的是还房。 记:网上所说的,你们要价四百万元,他们给二百万元,并不属实? 吴:根本就没有这回事,是他们制造一个点,给我扣上一顶帽子,这是我们的主业,我们家里决定的,人民币价格就是那么回事,而且钱没有什么意思。直到昨天我还一再说明,再多的钱我都不要,我要还房,这是我们的选择。我一再跟他们说,希望他们按照法规规定,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是他自己非要我们选择货币,可是我们没有选择货币,随便多少钱与我无关。就是安置协议上,地点已经确定了,就是按照他们的意思,但是不能盖章,因为是安置协议,是还房,假如没有盖章,协议是无效的,等房子修好以后,我找谁还呢?所以说他们明显的是侵犯法规。不然到时候的我们合法权益全部得不到保障,因为没有盖章和签字。 我是地区拆迁负责人代表,要为弱势群体讨说法。 “如果我是刁民,他们就是刁官” 记:有网友说你是刁民,你怎么看他们的评价? 吴:如果说我是刁民,我就说他们(指法官)是刁官。只有日本鬼子在中国时才说刁民和良民。不能侵犯人家的财产,如果是这样的话,物权法还干什么呢? 记:我也是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传得比较多,说你有黑社会背景? 吴:语言传播成这样很正常的,因为有些人可能因为自己的心态,或者是自己也遇到了一些不公平的待遇,或者是满腹牢骚,自己也发挥一下自己的性格。这个很正常。如果我是这个背景的话,他们会把房子挖成那样的吗?会断我的水电吗?我是坚持真理只有一个,另外我坚持公道自在人心,我坚持仗义执言的人还是有的,我坚持法律是公正的,只是说执行起来走样而已。所以我企盼有那么一天,法律能还我公道,还事实一个真相,我们承受了一般人不能承受的十多年的经济损失,这么长时间的经济折磨,还有开发商的恶意拆迁,我们真的很难。 记:下一步你准备怎么办? 吴:下一步想通过媒体呼吁,因为有一些媒体也跟我联系了,他们也感觉很无奈,不允许他们录音、拍照,也不得入场。我说凭什么了?我说邀请人家过来怎么了,其实也不是我邀请过来的,他们也是千里迢迢过来的,而且也是关注法制社会的事,关注我们的事。 “人家叫我‘阿庆嫂’” 记:当年你拿着产权证去房管局准备办理拆迁手续的时候,你不是说你是第一个拿过去的吗?还记得日期吗? 吴:2004年8月31号。一直拖到现在,没有给我一平米的安置过渡房,没有给我一分钱的补偿。我是开酒楼的,人家叫我“阿庆嫂”。 记:网上说你家里是做生意的,而且很厉害。 吴:这个房子是我们自己的,我们80年代初就做生意。 记:什么生意? 吴:开酒楼、饭店。因为我们那条街是酒楼一条街,我很会处事,人很好,人家叫我“阿庆嫂”。我对人很和气,我知道和气生财这个道理,这个没有错吧。 记:现在这个生意还做吗? 吴:没有做了,就是因为这个事,烦得做不了,给你的身心造成疲惫,精神上受到严重的损害,哪儿还有心情做生意。两个老人这两年气死了,这是他们当年的房产。(据央视、腾讯网) (倩茹/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