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浪费水最高可罚1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5: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唐召明)北京市城管执法机关从22日起,将针对工程施工未取得临时用水指标、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及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失修和保养,造成浪费用水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一旦发现各种浪费水的现象,北京市城管执法人员将当场开罚单,其中水龙头跑冒滴漏依法最高可罚1万元。

  据了解,北京市自去年实施《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以来,北京市城管执法机关加大了对城市节水问题的检查力度,并持续开展了法规宣传、专项检查等工作。仅今年前两个月,北京市城管执法机关就查处节水问题112起,罚款17200元。

  目前,北京市大部分宾馆、饭店都已经或正在改造明令淘汰用水器具,更换了新型的水嘴、便器。但从今年开展的节水检查情况看,以往各大宾馆、饭店使用明令淘汰用水器具现象虽然大为减少,但是水龙头跑冒滴漏造成的浪费用水现象则比较突出,各单位日常节水意识仍有待提高。

  当日是第十五个“世界水日”,北京市城管执法局还邀请北京市水务局局长焦志忠作了关于北京市水资源形势的专题报告,以加强城管人员对北京市水资源状况的认识,来提高这方面的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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