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未强拆最牛钉子户 今日将开通报会说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2:37 东方早报
法院未强拆最牛钉子户今日将开通报会说明
现场吸引了很多人围观

法院未强拆最牛钉子户今日将开通报会说明
各路记者奔赴现场报道

  3月22日,重庆。微风暖日,法院没有像大多数人预计那样,进入这座号称“最牛钉子户”的二层民宅进行强拆。51岁的屋主杨武度过一个难眠之夜后,仍独自守立楼顶,他脚下是危楼悬崖和20米深的巨大圆坑。对面50米,代表重庆高速经济发展的轻轨列车每隔几分钟驶过,一家房地产商的巨幅广告向他招手:“彼岸就是幸福。”记者获悉,九龙坡区法院将于今日上午专门对此事召开通报会,予以说明。

  昨日晚上22时许,当早报记者打通杨妻吴苹的电话时,她仍在拆迁现场周围。

  “好多人围观”

   东方早报:您好,您现在在现场吗?

  吴苹:我在周围转呢。这里好多人,他们说要等到半夜,看到底会怎么样。而且还有网友说要组织一些活动还是别的什么,我也不清楚。

  东方早报:您没有回您家的房子吗?

  吴苹:我不敢去。开发商把门都锁住,全都封锁住了。

  东方早报:您丈夫还在房子里吗?

  吴苹:在啊。他前天上去就没有下来,下不来。你知道,房子周围都被挖了,人上去就下不来了。开发商还挖了很多很深的沟很深的坑,把周围都封锁住。

  没有进一步行动

   东方早报:开发商和政府方面现在有什么动作没有?

  吴苹:没有。只是不让人进。

  东方早报:也没有人和你们一家接触?

  吴苹:没有人和我们正面接触,只是好多记者采访我。

   要求公平合理合法

   东方早报:那您有什么打算?

  吴苹:我不会妥协!三年了,我如果妥协就不会被你们叫“最牛钉子户”了。既然我是合法的,我就一定要坚持到底。不仅是《物权法》,《物权法》之前的宪法也保护私有财产不能侵犯。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拆迁,但他们是要建商场,是商业行为,乱说什么公共利益?!

  东方早报:如果法院强制拆迁呢?

  吴苹:人在房子在!我们有这个决心。

  东方早报:如果有很好的补偿条件您会不会搬出来?

  吴苹:我的要求不高,也不要什么很好的条件,我只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我唯一的条件就是和开发商在一个公平的条件下平等地谈判。早报记者 殷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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