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代言费涉嫌违法所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相声演员郭德纲代言一产品被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后,引起了人们对名人广告及代言费的关注。有关法律专家指出,如果代言不涉嫌任何违法,那么代言人所收取的代言费应属个人合法所得;如果代言的广告不合法,那么代言人收取的代言费就涉嫌违法所得。

  北京法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辉认为,代言费是代言人与企业之间协商的结果,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代言费的多少。界定代言人的代言费是否合法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代言人对企业缺乏合法资质、产品假冒伪劣的事实是否知情。第一种情况,代言人知情,如果产品损害消费者权益,那么生产企业与代言人属主观共同故意,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第二种情况,代言人部分知情,如果产品产生了社会危害,那么根据过错程度,企业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代言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种情况,代言人完全不知情,代言人和消费者可以共同起诉代言企业。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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