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牛钉子户挺过最后时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09:48 南方日报

  重庆“最牛钉子户”挺过最后时限

  今日零时户主仍在屋中坚持,其妻守在工地,全国记者云集

  编者按

  一个被挖成10米深大坑的楼盘地基正中央,孤零零地立着一栋二层小楼,犹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工地四面全是高楼大厦,这样的场景在现代化的都市里确算一个“奇观”。近日,因拒绝拆迁,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经网上流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月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发出通知要求被拆迁人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今日零时,是法院规定的最后时限。这幢楼房最终命运如何?其主人为何不搬?这些再一次吸引了各方关注。

  本报讯昨晚11时20分,“最牛钉子户”所在的黑暗工地中,户主仍在“孤岛”中坚持,他的妻子吴苹在离工地附近的小车里休息。工地外很多人围观,吴苹说“场面差点失控”。

  吴苹是昨日下午近3时来到现场的。面对各地媒体记者,吴苹引用各类法律条文,指责开发商拆迁行为违法。到晚上8时许,还有很多从全各国各地赶来记者继续对她进行采访。“这两天实在是太疲劳了,连顿饭都吃不消停。”吴苹向记者诉苦。

  记者曾与杨武的家人通电话要求爬上孤岛采访杨武,但被拒绝。“不让你们上去,一方面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另一方面,有些事情我不能说得太清楚。”杨武的大舅子吴健阻止记者爬上危楼采访。

  根据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杨武夫妇俩必须在昨日24时以前自行搬迁,否则将实行强拆。前日下午4时,杨武突然出现在孤岛楼顶平台最高处的木架上,引起围观者惊哗。随后,先后有人从楼房下搬来食物、矿泉水、折叠床,甚至还有液化气罐,一一用绳子传送上去。

  至此,杨武已经独自在断电断水的房屋里度过了超过24个小时。偶尔,可以透过二楼的窗户看见杨武在屋内走动。一位一直守现场的摄影师说:“今天他一直呆在房子里,中间有时候,这位‘武打冠军’还在屋内耍起了拳脚。”

  吴苹80岁的老父亲,是个老检察官,听说事情进展后很气愤,下午也去了现场待了半天,后在吴苹的劝说下离开了。

  吴苹说,自从2004年10月项目区动迁以来,他们已经两年半没有回到这里。据杨武形容,现在,屋内除了几张圆桌面、破桌等零星物品外,整栋房屋里几乎没有其他东西了。

  吴苹说,丈夫杨武曾经获得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昨晚原本是准备前去挑战俄罗斯“散手王”穆斯里穆的。“为了维护我们自己家的权益,只有放弃这个机会了,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吴苹表示,房子是丈夫杨武家庭的祖业。自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酒楼饭店做生意以来,生意一直不错,而丈夫杨武则和别人合开了一家武馆。之后,她又在北京、秦皇岛、武汉、重庆一带经商,做贸易,同时开酒楼。只是,这两年半以来,因为忙着处理这件事,自己和丈夫的事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不少市民在现场议论,基本持两种观点。一部分市民认为:这家“钉子户”肯定是在漫天要价。“这么大一片工地,这么多的工人为他一家人停在那里动不了工,实在太可恶了。”一位重庆女市民对记者说。另一种声音则表示,开发商在没有和被拆迁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就在别人的房屋前后挖了十几米的大坑,这样做实在有失公允。

  一位路过的欧洲游客告诉记者,在他们的国家不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因为开发商只有和每一户被拆迁人谈妥后,才可以施工。

  《南方都市报》记者袁小兵

  “最牛钉子户”事件始末

  2004年9月起开始拆迁以来,双方协商数十次,未果

  2007年1月11日房管局行政裁定,要求其15日内搬迁

  3月19日法院判定其3日内自行搬迁,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

  开发商方案

  异地安置、原地址下一层安置和货币安置

  房主

  不同意其方案,要求在原位置安置等面积的房子

  房管局拆迁科

  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实施拆迁,保证市容尽快改善

  法院审判后

  21日中午

  开发商将唯一一条通往房子的台阶挖掉

  下午3时左右

  户主就台阶问题和看护工地保安交涉,未果

  下午4时

  户主往屋里搬生活用品,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

  5时

  户主将写有“公民的合法的么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屋顶上

  新闻背景

  不满拆迁安置成“钉子户”

  据媒体报道,该“钉子户”房屋产权人吴苹称,自己与丈夫继承的房产有219平方米,产权证和国土证都齐全。而自己选择了实物安置,要求开发商按产权证上的面积和用途,归还相同面积的商业用房,并且提供临时过渡门面,门面朝向不能改变。

  而当事的开发商——杨家坪“百老汇”项目开发部经理王伟介绍,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从2004年8月31日贴出动迁公告,随后整个片区280户都已经搬走,只剩下了吴苹一家。

  公司与吴苹进行了数十次协商,但她始终没有接受安置方案。

  在双方对峙中,19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并发出限期履行通知,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

  专家解答

  人大副教授

  若物权法生效“钉子户”可胜诉

  记者就网络上部分网友的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岩。

  网友:开发商凭借财大气粗就可以想占哪块地就占哪块地?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了,坚决不搬看能怎样?

  朱岩:物权法对于拆迁这个问题新的主要规定就是在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物权法强调为了公共利益,但是,这个公共利益如何界定,合法授权以及法律程序,都没说得很详细,这需出台具体的规定来完善。

  不过,在完善之前,根据目前公众对公共利益的认识,开发商建商业用房,一般来说不属公共利益范畴,所以,若物权法已生效,该“钉子户”应可胜诉。

  各方说法

  房主

  将向高院申诉

  昨日,该房女主人吴苹说:“我直到早晨5时一宿没睡,一直守在房子附近。”她说,要去重庆市高院申诉。因为按照2004年高院下发给各区县法院的通知说,对于城区拆迁、农村土地拆迁,不允许裁定“先予执行”。现在的裁定就是“先予执行”。而且她到现在没有收到任何裁定书。她称下午还要去市政府和市委要求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开发商

  已数十次协商

  杨家坪“百老汇”项目开发部经理王伟(正升公司)介绍,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拆迁面积12547平方米。2004年8月31日贴出动迁公告,随后整个片区280户都已经搬走,唯独剩下了吴苹一家。其间,公司与吴苹进行了数十次协商,但她没有接受安置方案。

  针对吴苹要求提供临时过渡门面一事,王伟表示,最初双方曾就“不提供过渡门面,按楼上20元/平方米、楼下1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过渡期间补贴”达成一致,但是吴苹后来又不同意了,造成协议一直无法签订。

  王伟解释,后来由于南隆公司的老总在外地治病,所以无法在吴苹的协议上盖章。为了满足吴苹的要求,开发商专程向南隆公司要来了章,带回重庆。“目前开发商已先后投入了近3亿元资金,这样拖下去双方都有损失。”

  房管部门

  拆迁行为合法

  拆迁工作管理部门、重庆市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管理科任秋萍科长称,开发商已经给他们提供了异地现房、异地期房、项目范围内其他地点房屋等三、四处实物供他们选择。在3月初,他们对于安置地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就是因为签合同时,三个开发商中间的一方公章不在现场,才没有签。

  我们按照相关规定,核准了开发商的拆迁许可证,对于开发商的补偿方案也按程序审核了,对于他们的补偿、安置是否到位也给予了监督。我们认为开发商的拆迁行为合法。对于开发商与被拆迁人长期不能达成协议,我们依法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在15天之内,被拆迁人没有拆迁,我们才依法申请司法强拆程序。我觉得我们的程序合法,是依法履职。

  法院

  将强制拆迁

  昨天是法院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法院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昨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李院长回答说,按照法律规定,按照程序办理。

  李院长说:他们如果不自动拆迁,就强制拆迁。

  法院通知要求杨武在22日前拆除该房屋,这个最后期限是否22日晚24时?对此,李院长说:具体时间不便回答。

  中新欣华

  图:

  “钉子户”女主人吴苹说,要用行动抵制强制拆迁。国新图片

  二层小楼孤零零地立在10米深大坑中。

  国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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