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业界质疑交择校费不用交学费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21:49 CCTV经济新闻联播

  广东省今年“两会”期间,有关部门曾明确表示如果条件成熟支持取消择校费。而在前天,国家发改委作出规定: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消息发布后,受到了广东业界人士的质疑。

  三天前我们栏目报道了广东取消外来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的消息,就在播出第二天,发改委宣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这一规定刚刚发布,就受到广东业界的质疑。

  近两年来,曾40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择校费问题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这一规定并不能起到推动公平教育、减轻教育负担的作用。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说:“ 择校费和学费是两个不同概念,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是政府允许的正常收费,择校费是属于特殊时期特殊政策的特殊收费

  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质疑,收了择校费不许再收学费实际上是对择校费的认可对正常收费的否定。”

  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把择校费等同于学费,可能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对所谓优质学位的盲目追捧,无疑是变相推动择校风。

  教师肖兵说:“如果允许收择校费而且择校费的一半还给学校,我认为是默认了学校有小金库,不能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办我们的公办教育,这是公共事业。”

  而广东省的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天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也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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