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交通干部每月一天“无车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2:42 海峡都市报

  N综合

  本报讯 上海市交通局规定,交通干部必须带头乘坐公共交通,并把每月22日定为“无车日”,要求把“无车日”活动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乘坐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观察了解管理和服务现状结合起来,听取乘客意见,发现存在的问题。规定每月22日,从局长到局机关、直属单位所有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上下班,并检查了解服务情况。所有公务车辆必须严格停放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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