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鼓励干部攻读研究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08:05 扬子晚报

  常州市新近出台规定,鼓励干部参加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教育,以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凡市级机关在职在编人员,获得批准读研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销2/3以上学费。

  为此,常州专门建立了由市财政、干部所在单位、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机关干部有深造意愿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各单位指定或派遣的高校就读;机关干部经批准参加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取得毕业证书后,可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报销学费,应不少于总额的2/3,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全额报销学费。对未列入人才资助项目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另行奖励1万元。

  (吴昌红 唐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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