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副省长:棚户区改造一户不满意都不能强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11:24 时代商报

  “棚户区改造是头号民生问题,各市一定要认真完成今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昨天,辽宁省建设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副省长李佳在会上反复这样强调。

  今年,辽宁省将启动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年底前,基本完成5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城市连片棚户区改造任务,拆除棚户房299.4万平方米,解决棚户区7.6万户、22.6万人的住房问题。根据部署,全省各市确保在今年4月初按时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

  把棚户区改造进行到底

  “我们要把棚户区改造进行到底。”昨天,李佳在会上说,今年要继续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首位,而棚改就是头号工程。据了解,今年启动的5万平方米以下城市连片棚户区共涉及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辽阳、铁岭等7个市。没有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其他市,可根据各市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造。

  棚改必须实行“和谐拆迁”

  “只要有一个居民不同意都不能强拆,一定要达到‘和谐拆迁’,居民满意。”李佳昨天在会上语气恳切地一再嘱咐各市与会领导。“进行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一定要达到让老百姓满意,让民生工程变成民心工程。各市在棚改工作中一定要做到逐户征求意见,一户不满意都不能拆,都要想办法沟通,达到居民满意为止,在拆迁问题上各市千万不要急攻进度,我们要实实在在地为百姓解决问题。”李佳说。

  挪用棚改资金将严惩

  “棚户区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市不能用于城市其它方面建设,一旦发现有挪用棚改资金的将严惩不怠。”李佳强调。据介绍,辽宁省今年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六个渠道。主要包括:居民出资、土地转让受益、商业住房开发建设、企业资助、社会捐助和省市财政拨款。 (记者 刘冬梅 赵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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