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1:30 石狮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5日全文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就业促进法草案将根据本次征求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适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于2007年4月25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普通群众则可以将自己对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登录中国人大网(网址:www.npc.gov.cn)直接发表意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