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通:"第二共和宪草"不会径交公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08:53 台海网

  台海网3月26日讯 外界忧心“《第二共和宪法草案》”不依修宪程序、直接交付公投,但负责草拟的台大“国发所”教授陈明通昨天强调,“第二共和宪草”如要施行,须照现行“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即由“立委”四分之三通过,对人民公告半年后,经人民公投复决。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研讨会”第二场昨天落幕,陈明通表示,研讨会结束后,将纳入各方意见修改,然后寻求“立委”联署,如果这个会期能通过,可在年底“立委”选举合并举行,如果下个会期,就可能与“总统”大选合并举行。陈明通指出,“第二共和宪草”如要施行,不会直接交付公投,必须按照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的规定。亦即,经“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并对人民公告半年后,经人民公投复决,到达选举人总额半数即通过。

  报道称,针对台湾有学者提出“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大陆对台部门一改先前低调态度,连续两天透过《新华社》专访,对台研究学者的方式提出严厉批判。《新华社》二十四日专访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所长余克礼指出,民进党员陈明通等抛出所谓“中华民国第二共和宪法草案”,纳入“两岸一边一国”的分裂主张,就是搞“台湾法理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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