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宫崎地方法院将判决前中国劳工索赔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0:2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东京3月26日电 日本宫崎地方法院26日将对前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及三菱材料公司(原三菱矿业)索赔一案做出判决。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原告为7名前中国劳工及1名死亡劳工的遗属。他们以被告在二战时将劳工从中国强掳至宫崎县日之影町的槙峰矿山从事苛酷劳动为由,要求赔偿约1.8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206万元)。

  报道称,和日本各地法院正在审理的其他多起原劳工诉讼案类似,本案的焦点在于:(1)明治宪法确立的政府对个人不负有赔偿责任的“国家无答责法理”是否适用;(2)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因自受害日起的20年时效已过而归于消灭。原告方主张,“不应适用国家无答责的法理,以时效已过为由认定赔偿请求权归于消灭也有悖公平和正义的理念”。日本政府和被告企业则认为“赔偿请求权已经归于消灭。”

  原告称,太平洋战争末期,有250名中国劳工(大多来自山东省)被强掳至槙峰矿山,其中有77人因患病等原因客死他乡。

  除宫崎法院外,东京、新潟、广岛、福冈等法院也审理了同类案件。新潟地方法院曾于2004年3月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有赔偿责任。东京高等法院本月14月二审改判原告败诉。原告方在其他地方法院也纷纷败诉。本月27日长崎地方法院也将对一起原劳工索赔案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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