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建功民生(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3: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3月22日下午,市民政局党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观考察了滨湖新区启动区,实地切身感受我市“大建设、大发展、大环境”的火热氛围,深受教育,触动很深。

  在随后的座谈中,大家说,一是作为一名合肥市民,有一种光荣感。二是作为一名机关干部,有一种紧迫感。三是作为一名民政干部,有一种责任感。要确实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创造性,变压力为动力,化困难为机遇,赢得发展的主动权,抢占发展的制高点,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强化措施,夯实基础,改进作风,奋力推进全市民政工作跨越式发展。

  通过参观座谈,机关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一致表示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用时不我待振奋精神。全市民政事业要再上新台阶,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全市民政事业要再造新优势,必须进一步勇于改革,大胆创新。民政工作的大环境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迫切要求民政干部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迫切要求统筹城乡民政、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利益结构的重大调整,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社会治理模式的进一步转换,迫切要求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服务社会、促进和谐的功能;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迫切要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民政工作对象及其需求的新变化,迫切要求解决工作手段保障滞后问题。

  二是用模范带头树立形象。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引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构建和谐合肥的实践中树立“三种意识”,做到“四个保持”,争做“五个模范”。“三种意识”即形成强烈的抢抓机遇意识、思危奋进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四个保持”即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勇于负责的工作态度、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争做“五个模范”,即:发挥民政部门在平衡不同群体关系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特殊作用,做公平公正的模范;发挥民政部门在救灾救济和培育全社会爱心中的桥梁作用,做互相友爱的模范;发挥民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社会秩序中的基础作用,做规范有序的模范;发挥民政部门在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护人的生存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模范;发挥民政部门在双拥优抚安置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做人与社会和谐一体的模范。

  三是用创新发展破解难题。着眼于为民解困的需要,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制度健全、相互衔接的社会救助新体系;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及新农村建设的新情况,进一步探索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新举措;着眼于服务特殊群体的需要,进一步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新模式;着眼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探索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的新办法;着眼于区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一步探索提升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新途径;着眼于加强基层民政建设,进一步探索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和改革的新路子。在抓工作落实上,要引入工程的理念,以进度为要求,以结果为目的,用工程化管理的办法,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争出一口气。这一股子气,是不甘落后的志气,是奋起直追的勇气,是后来居上的豪气;这一股子气,是勇于探索的气势,是敢为人先的气概,是尊重个性的气量;这一股子气,是鼓励创新的气氛,是崇尚创新的气魄,是竞相创新的气象。要在着力改革创新,打造效率民政,服务和谐合肥建设中作出积极贡献。

  (施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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