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银行暗战北京二手房信贷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5:17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25日专电(上海证券报记者于祥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兴业银行8家银行近日围着一个主角——链家地产公司,签订了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建立二手房交易金“专用账户”。表面上看,这是在北京市建委下发《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后的二手房中介公司与银行业的“联姻”,而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日益兴旺,银行业在个人房贷市场“暗战”的转移。

  《暂行规定》要求,

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保证机构均要在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划转
二手房
交易结算资金,交易当事人也应根据需要在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设立“专用账户”的中介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并缴纳100万元的保证金。另外,中介公司的信用档案必须无不良行为记录。不符合条件的
房产中介
从事存量房交易资金业务时,须通过有专用账户的中介划转交易资金。

  个人专用账户转账时,须有购房人的签章和中介公司的证明,资金才能被转入卖房人的账户。房地产经纪人在与购房人签订存量房交易委托合同时,应主动提示购房人,只有通过“专用账户”才能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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