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5:25 竞报

  新华社南昌3月26日电(记者陈春园)从4月1日起,南昌市东湖区将试行《东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南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将全面启动。

  此次城镇医保试点工作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没有覆盖的人群作为救助对象,既可以帮助参保居民支付大病费用,还将补助居民日常小病和慢性病费用,有效缓解城市居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根据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分成年居民和未成年居民两类人群,分别每年个人缴纳144元和60元保费,政府分别补助96元和60元保费,两类人群分别享受最高每年医疗补助2万多元和3万多元。

  据了解,东湖区还将对低保居民、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实行保费全免,以切实缓解困难人群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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