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称部分公路项目盲目上马还清贷款困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16:00 中国网

  3月26日,国家审计署在发布的2007年第2号《审计结果》中指出,在2005年北京六环路、京珠公路新乡至郑州段等34个高等级公路项目中,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难以按期还清贷款。

  《审计结果》中称,截至2005年底,竣工通车一年以上的20个项目中,有14个项目实际车流量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60%,在规定的偿债期内很难还清贷款。

  如哈尔滨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自2004年9月通车以来,日均车流量为1761辆,仅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13.8%,年收入扣除运营和维护费用后,仅够偿还一个季度的贷款利息。

  2004年8月竣工通车的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级公路,92%的建设资金是银行贷款,按年利率5%测算,每年应付利息1.5亿元;该项目2005年通行费收入6500多万元,日均车流量、年收费收入都仅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值的35%。

  甘肃省国道212线兰州至临洮

高速公路2004年通车以来的通行费收入不到同期应支付贷款利息的40%,还贷压力很大。陕西省户县至勉县高速公路已到位资金中,除车购税等中央财政资金11.5亿元外,其余30亿元都是银行贷款,省交通部门承诺用于项目建设的37.7亿元资本金分文未到,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比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还本付息额增加67.6亿元。

  

审计署表示,上述高等级公路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第一,建设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改革滞后于发展。目前不少公路项目的建设、筹资和还贷主要依赖政府,客观上加快了公路建设,但也有少数地方政府过度超前建设高速公路,大大超出当地财政承受能力。再有,一些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中既是决策者,又是管理者和建设者,项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极易产生权钱交易、非法谋取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等问题。

  第二,责任追究机制未落实到位。国家对公路项目建设管理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但一些地方政府及项目建设单位重公路项目建成数量和速度,轻项目管理和群众利益,对历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纠正、不依法追究责任,助长挤占挪用建设资金、非法转分包、违规征地和拖欠补偿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且屡禁不止。

  第三,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立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高估车流量,夸大预期效益,而公路建成后车流量达不到预测值,导致公路资产利用率低下;一些地方超出本地财力可能建设公路项目,建设中资本金到位率低,不得不大幅增加银行贷款,致使建成后经营收入难以偿还贷款本息。

  审计署在《审计结果》中表示,交通部将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加强对公路收费政策的研究,提高公路项目管理和决策水平,逐步探索建立公路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并对中西部地区公路建设在规划、项目安排、投资标准和年度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与支持。黑龙江、吉林、甘肃、陕西等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了对工程可行性研究的管理。(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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