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人大5人联名 可质询“一府两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22:53 华夏时报

  据新华社电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5人以上联名可书面质询“一府两院”,这是贵阳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中的一项规定。

  上述规则是在1988年制定的原《规则》基础上修改的。新《规则》明确规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即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而提出质询案的组成人员超过半数对受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的,可提出要求,经主任会议决定,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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