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违规司机逾期未缴罚款不再一次性扣12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4:00 东方今报

  北京消息 4月1日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司机将不再一次性被扣除12分。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即将实施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91号令对机动车违反交规的记分标准作出较大调整。

  据介绍,在2004年公布实施的公安部71号令中,共有7项交通违法行为要被一次记12分;而91号令中,只有4项违法行为会被一次记12分,原先的“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使用他人驾照驾驶机动车的”和“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等被删去。Z 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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