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规定民警必带录音设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8:42 竞报

  民警在接处警不携带录音器材或不进行录音的,将受到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最近,佛山禅城公安分局为所有一线民警配备了录音笔,要求处理报警或接待群众来访的民警,要用数码录音笔将整个过程录下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落实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该办法实施一个多月来,禅城警方接到对民警的投诉明显减少。

  禅城区公安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现在当民警接(受理)警情,按指令赶赴现场时,要开启录音设备全程记录,接处警时间、案件主要情况、现场处置结果等都要记录清楚。每次处警完毕后,还要及时交由专人将数码录音笔中所记载的声像资料进行下载存入电脑备份,以备日后查阅。这样规范的记录使得纠纷很容易得到解决。

  禅城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后该分局民警如果在接处警不携带录音器材或不进行录音的,将受到批评教育;接处警不携带录音器材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岗位扣罚。在接处警过程中因不进行录音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给予警诫、黄牌警告或纪律处分处理。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或删改录音记录材料的,分别按情节给予警诫、黄牌警告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供稿/《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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