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协管员堵门“执法”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09:47 半岛都市报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胡进宇见习记者黄超)“他们头戴印有‘市容监察’字样的安全帽,身穿印有‘交通’字样的反光背心,他们究竟是哪个部门的?”昨天晚上8时许,几名收费协管员又出现在延吉路上一工地门前堵门“执法”。不少读者认为,这种“执法”行为并不合法。

  记者赶到现场时,八大湖派出所民警正在对那些“执法人员”进行录像取证。记者站在值勤的警车旁边向民警了解情况时,一名收费协管员突然拿出照相机对着民警和记者拍照。民警上前询问其身份,该协管员拔腿就跑。民警要求其停下以便核实身份。该协管员竟说:“你们这些小喽,等我叔叔回来收拾你们!”

  警方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身份调查。当晚9时许,垃圾管理处刘处长和市政公用局的一名法律顾问赶到八大湖派出所,将这名收费协管员带出派出所。

  当晚10时许,市公安局特勤大队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后要求双方让开道路,等白天进一步处理。

  “我认为这些人收费都是不合法的!”市民李先生今天向记者提供了两份证据,第一份是《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修改)》。根据该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未缴纳垃圾处理平整费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缴纳垃圾处理平整费。逾期未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监察机关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而这些人从未下达过任何的责令整改文书,就是强制执行的话也只能向法院申请,而不是采用聘请社会人员进行堵门执法的方式。”

  李先生出示的第二份文件是《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园林环卫局关于调整垃圾清运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号为青价费[1998]305号。该通知的第一条规定:“建筑垃圾的处理平整费为每立方米4元,就地回填、异地填垫不收垃圾处理平整费。”李先生说:“很多工地上的土地开挖后都要回填,收费时这些人却一律收取每立方米4元,已经涉嫌乱收费了。”

  对于市民的质疑,垃圾管理处没有作出任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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