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扬言炸楼后续:“诈弹”醉汉领刑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7日10:5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亮;记者李金花)昨日,记者从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给国家机关及新闻媒体连续拨打匿名电话,称“我要炸毁百货大楼”的叶某已于3月15日被判有期徒刑1年。

  今年1月1日,本报曾以《醉汉扬言“要炸毁百货大楼”》为题,报道了来唐打工人员叶某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而被逮捕的消息。

  2月27日,路北区检察院向路北区法院提起了公诉。

  3月15日,路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在庭审中,被告人叶某对自己酒后所做的荒唐事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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