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用硬性手段干预女性就业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8日17:59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3月28日电(记者郑玮娜、卫敏丽)“你完全体会不到,现在女生找份工作有多难。”眼看就要毕业,清华大学女研究生小许心急如焚,“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不歧视女性,也只是给个考试的资格而已。”她告诉记者。

  在28日举行的妇女人权与社会性别高层研修班上,女性就业难再度成为与会者关注的话题。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洪涛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女性就业难的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对于“企业应当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的观点,李洪涛教授进一步指出,在干预女性就业歧视方面,政府更应该有所作为,干预女性就业歧视的手要硬起来,包括应当对用人单位招收女性的比例做出硬性规定,并对吸纳女性就业多的用人单位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等。

  在今年2月份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家以明确的最低比例来保障残疾人就业,并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级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此,李洪涛表示,保障残疾人就业的办法对于保障女性就业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意义。“只有完善政策与法律,改变社会环境,促进文化变革,才能推进男女就业平等。”她说。

  她同时呼吁,应该有更多的女性进入决策层,这样才有助于获得与男性平等分享、合作、发展的机会、能力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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