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子女高考可优先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7:17 重庆商报

  据新京报消息 人事部昨天宣布,人事部、教育部等16个部门已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要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其子女如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通知对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确定了各项优惠政策。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和出国前户口所在地的限制。而其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

  对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通知》要求优先安排其配偶就业,随迁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将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参加高中升学考试和高考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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