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责任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08:03 南海网-海南日报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广地村农民与瓜菜协签的合同在签订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合同应属有效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积极履行。由于果菜协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购农民种植的红小南瓜,导致南瓜腐烂失去经济价值,果菜协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南瓜种植户的经济损失。至于果菜协会反映协议无法履行是由于第三方收购商造成的,儋州市瓜菜运销协会可以要求第三方赔偿。

  李君律师个人根据合同条款还认为,果菜协会在收购南瓜时价格随行就市,也就是说,收购价格应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收购价格由市场说了算,至于保价收购,则是为了保护南瓜种植者的利益,如果当南瓜的市场价格低于保价收购价时,果菜协会应按保价收购价收购。

  李君律师说,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由于合同明确规定协会收购南瓜时价格随行就市,因此当收购价格过低时,农民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利益,也就是说即使出现不卖瓜的情况,农民也无过错。而瓜菜协会到现在也没有用保价收购,明显违约。

  如果市场价格已经低于保价且瓜菜协会此时用保价收购,农民仍不愿意出售手中的南瓜,则农民明显违约负全责。

  李君律师认为,在这个事件中,政府部门应该吸取教训,加大对农产品销售的重视,在选择销售渠道时提高门槛,尽量跟大公司合作而非自然人。同时协会在与收购商签订协议时,是否可以预留保证金,一旦合同无法履行时,农民可以从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本报海口3月2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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