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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常委会任命黎晓宏为市政府秘书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4: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洪燕杰)今天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表决稿)》,根据相关规定,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最高10万元的罚款,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上同时通过任命黎晓宏为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免去刘晓晨的北京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任命张工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丁向阳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杨柳荫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同时通过了任命高保京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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