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中的钉子户与开发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4:09 中国新闻周刊

  人们在对拆迁双方的评价中,总少不了对其“背景”的猜测

  ★ 本刊记者/郑褚(发自重庆)

  吴苹不仅健谈而且能谈,专业的法律名词不时从她口中说出。同时她对自己的家庭和身份讳莫如深,但因为其对各种明规则和潜规则的熟悉,更让众多媒体乐于猜测其出身背景,

  双方的“背景”

  据吴苹说,她的父亲是一名检察官,而一位鹤兴路的原住户则告诉记者,吴苹的家庭有背景,因为她曾经打赢过一次官司。

  但记者在一份上世纪70年代末的材料上看到,吴苹的父母只是畜牧场和饮食商店的普通职工,写这份材料的时候她哥哥待业在家,一个妹妹尚在读书,一家人政治面貌皆为群众。

  1977年底,高中毕业两年的吴苹成为了一名售货员,80年代初,在与另一家国营饮食公司——富林公司的普通职工杨武结婚后,吴苹申请病休,从此下海经商。

  在20多年前的自我鉴定上,吴苹写道“缺点:有时性情有点急,工作上有时不够灵活。”她的前同事也说,吴苹对人热情但性格要强,而且很爱面子。

  吴苹一直宣称开发商“有官方背景”,但正升与南隆当事人均拒绝回应此类问题。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重庆南隆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登记成立于1992年12月19日的港资企业,法人代表林明哲是香港人,时任香港福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他在内地除了担任南隆公司董事长,还是海南海口
装修
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但在1992年11月17日,尚未通过重庆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南隆公司,就已经重庆市规划局批准,获得了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的旧城改造工程。1993年以后,南隆公司先后与重庆市地房局签订了三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纳土地出让金290.98万元。

  但拿到土地的南隆公司一直没有足够资金开发该片区。重庆市地房局曾经计划收回南隆的土地使用权,2002年,南隆公司与地房局在重庆市高院的官司获得胜诉,保住了土地使用权。

  2004年,由于公司只能提供95万美金的验资证明,还曾导致企业年检延迟。

  而负责拆迁和建设工程的重庆正升置业有限公司表示,南隆的联建合作方智润公司是自己的股东,正升公司董事长喻杨曾任重庆市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从2001年9月起,担任重庆出版社副总编辑,后又担任副社长。

  记者发现,智润只占正升公司49%的股份,另51%属于重庆盛博实业有限公司,2004年,喻杨又担任盛博董事长。盛博由重庆出版社控股96.66%,其前任董事长,是重庆出版社社长,同样由政界转入出版界的前重庆市南岸区区委副书记罗小卫。

  “公共利益”之争

  3月26日下午,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就“钉子户”事件对外表示,这个“钉子户”在重庆存在长达两年多,本身就说明我们是一个法治政府。拆不拆,不是涉及到开发商的利益,而是涉及到百姓的公共利益,那里的老百姓都希望改善自己的居住、交通等条件。

  在杨武写在屋顶横幅上的宪法13条,还有一段他没有摘抄的条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提供给记者的资料也指出,拆迁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鹤兴路片区改造之前,80%的房屋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已成危旧房,火灾隐患严重,危及数百户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此事件的对外情况通报,也沿用了此说法。

  不过,正升公司在其对“正升.百老汇广场”项目进行公示的“项目类别”栏中,写着“商业、住宅开发”。但因其也涉及旧城改造,整个工程是否属于公共利益,仍然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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