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严厉禁止并惩处就业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7:0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李俊伟)《内蒙古晨报》报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以来,受到区内各界的普遍关注,纷纷来电咨询和发表看法。

  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的丁换生就《就业促进法(草案)》发表看法:其一,期待就业促进法能严厉禁止和惩处各种就业歧视。其中常见的就业歧视有八个方面,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年龄歧视、长相歧视、疾病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经验歧视。反对就业歧视不仅仅是法律的问题,更多的是社会问题,需要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就业促进法虽然明确写入了相关条款,但不能简单化,要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这也注定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解决。其二,期待就业促进法能大力优化创业环境,从源头上增加和促进就业供给。比如产业政策、经贸政策、投资政策、财政和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希望这些政策能真正的建立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以充分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最后,期待就业促进成为考核评价地方政府的核心指标,以使这样一部法律不仅写在纸上,而且能真正“走下来”,走到捍卫民生的就业管理实际中去。

  如果您对《就业促进法(草案)》有好的建议与观点或不同看法,可拨打电话0471-3339111,0472-6986666或发传真至0471-3369769与内蒙古晨报联系,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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