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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首次对闯红灯行人罚款50元(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2:38 海峡都市报
一位妇女误闯机动车道,交警忙上前提醒 见习记者 罗谦 本报记者 谢向明 文/图 本报讯 行人闯红灯罚款50元,摩托车行驶没有戴安全帽或者没有带相关有效证件都不能上路……昨日下午3时许,在泉州涂门街与温陵路的交叉路口,通淮岗亭附近,交警执勤人员当场对违反交规,闯红灯的行人开了5张罚单,并予以教育。据悉,这是泉州市区交通整治以来,首次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 当天下午,泉州市交警支队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纠无牌无证的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拼装摩托车、摩托车超载及外县市牌照的摩托车进入中心市区、机动车不按道行驶等机动车类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或闯入机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义全街路口,义全大厦附近,一位骑无牌人力三轮车的中年男子被交警拦下后,不配合执勤人员执法,还当众扯了执法人员的对讲机,并把执法人员的警章当场弄坏,执法人员和鲤城区临江派出所联系,把该男子交由派出所处理。 据悉,交警支队当天共现场查处违章943起,查扣无牌人力三轮车、电动车、拼装车180辆,现场处罚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88起,查处摩托车违法8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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