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资水平在中部六省排第一 但仅为上海的45.6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5:03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张荣妹)3月30日,记者从省统计局了解到,去年我省职工工资水平在全国的排位由上年的第18位上升到了第16位,比全国末位的江西高2710元,比全国第一位的上海低21817元,相当于上海工资水平的45.62%。

  据统计,2006年,山西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0%,比全国平均增速(14.4%)高2.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国排第8位,继续保持在高位上增长。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到18300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7.14%,比上年(85.0%)上升了2.14个百分点,继续呈缩小的态势。

  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比内蒙古低169元,比陕西高1382元,比河北高1710元,比河南高1319元。在中部六省中,我省工资水平排第1位;安徽以17949元,排第2位,在全国排18位;湖南17850元,排第3位,在全国排20位;河南16981元,排第4位,在全国排第23位;湖北16048元,排第5位,在全国排29位;江西15590元,排中部、全国最后1位。

  (编辑:张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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