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龙公司:当地政府曾全程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8:1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祖龙”事件爆发后,新郑市政府的回应一直是“属于个人行为,政府从未参与”。然而,祖龙公司总经理李树民却告诉记者事实并非如此。

  时任副书记最早洽谈项目

  李树民说,最早来洽谈这一项目的是新郑市一位名叫郭更新的副书记,昨天记者拨通了他的手机。“这个项目1996年就开始谈了。”郭更新如今已退居二线,他告诉记者,“最早确实觉得这个建龙的想法不错,又是归国华侨开发,就把它当成一个景点项目引进了,不过细节方面断断续续谈了很多年”。

  旅游局曾为龙发文申请资金

  在李树民的公文包里,有一份“共同建设‘中华巨龙’的合作协议”,签订于2002年4月15日,签订双方分别是新郑市旅游局和“有熊氏”。在协议中旅游局承诺为祖龙公司“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最后龙的管理权归旅游局所有”。协议最后盖着新郑市旅游局的章,签字的则是一位李姓局长,李树民告诉记者,“李姓局长几年前已经离开旅游局了。”对此旅游局的一位陈姓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断然否认,他表示“祖龙的事情和旅游局毫无关系”。然而,记者却在李树民那里看到了另一份文件:2006年4月27日,新郑市旅游局就开发“祖龙”项目,应祖龙公司的要求专程向省旅游局发文,申请1000万的资金补助,文件编号是“郑旅[2006]39”。

  发改委负责人常现场视察

  随后,记者还拨通了新郑市委副书记刘仲利的电话,对于“祖龙”一事,刘书记的回答是“开发方好像手续都没办齐吧,政府根本就没同意他开建。”之后便匆匆挂上了电话。

  据了解,在“祖龙”事件爆发之前的几年内,不时有发改委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到项目现场视察,他们与李树民“相谈甚欢”。而按照李树民的说法并经过施工人员的证实,目前的龙头、龙身早在2005年便建好了。“两年来一直在跑部门,手续一天不齐我都不会再往前建。”李树民很疑惑,“没有同意开建,可他们看到了也一直没反对啊。”

  专家官员评审会上一片赞誉

  2006年11月14日,“新郑始祖山华夏祖龙旅游项目专家评审会”在始祖山景区内召开,根据当时的会议记录,组织者是河南、郑州、新郑三级旅游局,参与者则包括了河南省4家单位的7名专家以及新郑旅游局、商务局的两名官员。在这份附有专家们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中,记者看到的是清一色的“赞誉”。而这次会议,是记者看到的新郑地方政府“关心”“祖龙”项目的最后记载。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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