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开发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14:37 民主与法制时报

  神秘的开发区项目

  浒墅关镇的众多村民最早得知要拆迁是在2003年。一份《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浒墅关镇征地动迁政策汇编》是村民们当时能看到的唯一文件。

  “根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政府指示精神,苏州高新区浒墅关工业园建设涉及我镇杨安、牌楼、永安、青灯、莲香五村2000余户……如果拒不执行通知的,我们将依据《苏州新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强制拆除,拆除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动迁户负责。”《汇编》中落款“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征地动迁办公室,2003年6月15日”的《告村民书》写道。这也是《汇编》中唯一介绍该项目的文字。

  浒墅关镇政府政务公开网上职能概况部分,对该工业园的由来也语焉不详:

  “2003年6月份,经苏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由浒墅关镇与苏高新集团共同组建苏州新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也从当初的6000万元增加至目前的1.2亿元,经过二年多的开发建设,浒关(浒墅关的简称)工业园已具相当规模……”

  信息的严重不透明使得工业园项目在村民们眼里变得“神神秘秘”。

  值得注意的是,2003年正是国务院开始大规模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年份。当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通知》:

  “有些地方也出现了不顾实际条件,盲目设立和扩建名目繁多的各类开发区,造成大量圈占耕地和违法出让、转让国有土地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

  通知规定,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各部门一律暂停审批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其中就包括工业园。

  当年底,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等部门又就此联合发文:省级以下开发区由省级政府按照“撤销、核减、整合”的要求统一进行整改。

  而在陈永男家的裁决申请书中显示,设立这一工业园的依据是“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高新管(2003)140号《关于同意设立‘苏高新浒关工业园的批复’》”。

  “完全是当地政府自己搞的项目。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是肯定要撤销的。” 陈建国等村民的代理律师李金平说,“裁决申请书上说该工业园总规划面积约15821亩。这也远远超过了高新区的审批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15821亩接近1055公顷,这么庞大的用地项目应该是国务院才能批准。”李金平告诉记者。

  另一个被村民们捕捉的重要信息是,《裁决申请书》和、《房屋拆迁裁决书》显示,该工业园项目的拆迁许可证是由新区国土房产局颁发给浒墅关镇政府的。

  “镇政府不具备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资格。政府怎么能拿拆迁许可证来拆老百姓的房子呢?”李金平说,“村民一直怀疑拆迁许可证是非法的。”

  2005年6月起,俞根元等村民就试图起诉该拆迁许可证非法,但地方法院至今拒绝受理。

  更让李金平难以理解的是,村民们的房屋被拆迁之前,没有看到拆迁公告,也没有看到任何表示拆迁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完全是一本糊涂账,这么大的项目却这么随意。”李金平担忧,“再加上为了逼迫村民签协议而不择手段,如果处理不当,再次发生恶性事件并非没有可能。” (版权声明:转载该条新闻,须著明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本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一页] [1] [2] [3]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